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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鄠邑区“四改两拆”下的幸存者五竹镇韩旗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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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2:3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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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2017年8月我向当地政府司法所,户县人民信访局和当地国土资源局反应了我组土地承包问题!(我村桥南七号路西钢构厂房)其他部门无一答复,唯独在2018年4月份户县国土资源局给了我一分答复意见书上面以明确答复当地法院在2016年6月22日已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10月19日申请法院强行执行。户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9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17年2月9日,户县土地资源局已经向户县人民政府请示了强行执行柳庚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等22宗违法用地。政府领导以批示,由相关镇领导牵头,依法强行执行。 为何户县法院已经在2016年11月12日裁定准予强行执行,户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也已经批示,而现如今违法建筑还富丽堂皇的站立在我们的耕地之上!如今又在我们的耕地上大兴土木,相关部门缺无人问津!违法者无视国家法律规定!试问是违法者后台强硬当地政府无力执行,还是有关政府人员不作为或官匪勾结!政府故意包庇违法者! 不知!不晓得!还能有谁还我们老百姓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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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03: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一块土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 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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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7:3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官匪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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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2:48: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我知道!听说过,他们的这块地,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曾经的耕地突然就变成建设用地了!真是干着这个事的人能力真不小,若然说是一个小小的事可想这里面的复杂和灰色交易可想而知!!!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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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7:5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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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9:0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高层老虎好打基层苍蝇难除。忍着吧,这样的环境会培养出地下判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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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8:3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社会凡是有点权利的都在自己权利范围之内给自己以权谋私,这块地马上开发呀,到时候征地赔款可不是一次小数目哦!又是权利背后的一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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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8:2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能量很大呀!牵扯不少人呢,身后肯定有保护伞,这个事有关部门必须严惩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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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7:5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低调_BYJV 于 2018-11-12 08: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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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7:5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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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7:5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低调_BYJV 于 2018-11-12 08:06 编辑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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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16:49: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的土地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将流转来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和擅自买卖的,均属于违法行为。你应该到当地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依法收回被流转的土地,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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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4 00:1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事情咋样了?加我微信我给你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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